11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召开《大同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大同市档案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立法协调会。市城市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司法局、市委办档案科、档案馆等18家部门和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立法协调会上,参会部门和单位围绕各自职责范围,分别就两部法规草案展开讨论和交流。对《大同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修订草案)》适用范围的准确定义、资金筹集的安全考虑、工程建设的环保要求、道路修复的主体选择、占用道路的限制标准以及章节体例的设置等方面进行沟通;围绕《大同市档案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主要就档案局和档案馆的职能划分、基层档案工作的实际情况、相关政务服务平台的规划和建设等方面进行讨论。两部法规草案共收到修改建议和意见十七条。 法规草案广泛征求意见,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重要举措,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直接体现,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有力保障。会后,法工委将对会议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合理采纳,不断完善法规草案,进一步提升立法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