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2日在大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大同市财政局局长 刘义深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20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上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疫情防控主动权,在错综复杂的形势下,实现了经济稳步向好、转型态势强劲、社会和谐稳定。在此基础上,全市财政部门落实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牢牢坚持“紧日子、保基本、调结构、保战略”十二字方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民生领域精准保障、重大项目深入推进、财政改革加快步伐,充分发挥了财政职能作用,为全市转型发展和经济社会稳定大局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预算经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后,各县区人民代表大会相继批准了本级预算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预算执行过程中,经新荣区、左云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新荣区、左云县共计调减收入预算1.96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133.39亿元调整为131.43亿元;由于转移支付补助、地方政府债券、上年结转和调入资金等增加支出135.69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263.11亿元变动为398.8亿元。
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5.0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2.7%(以下简称为“预算”),比上年增长3.8%。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388.18亿元,为预算的97.3%,比上年增长6.8%。其中:民生支出执行315.1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2%,比上年增长5.6%。
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99.92亿元,为预算的96.5%,下降3.3%。其中:增值税完成37.72亿元,为预算的93.7%;企业所得税完成18.95亿元,为预算的84.9%;个人所得税完成1.85亿元,为预算的105.1%;资源税完成10.34亿元,为预算的91.4%;其他税收完成31.06亿元,为预算的111.3%。
非税收入完成35.12亿元,为预算的126%,增长30.8%。其中:专项收入完成8.12亿元,为预算的136%;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2.3亿元,为预算的127.8%;罚没收入完成3.05亿元,为预算的96.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0.29亿元,为预算的101.3%;其他非税收入完成11.36亿元,为预算的167.8%。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执行31.18亿元,为预算的99.5%,增长0.5%;公共安全支出执行15.94亿元,为预算的99.4%,下降5.8%;教育支出执行54.77亿元,为预算的96.5%,增长1.2%;科学技术支出执行2.33亿元,为预算的99.7%,增长3.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执行7.92亿元,为预算的98.3%,下降1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执行71.51亿元,为预算的99.2%,增长38.6%;卫生健康支出执行35.25亿元,为预算的98.6%,增长22.7%;节能环保支出执行12.52亿元,为预算的94.3%,下降13.1%;城乡社区支出执行35.37亿元,为预算的99.2%,下降5.1%;农林水支出执行56.67亿元,为预算的96%,增长0.1%;交通运输支出执行17.39亿元,为预算的97%,下降25.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执行5.64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3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执行1.29亿元,为预算的75.7%,增长17.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执行3.35亿元,为预算的95%,增长10.2%;住房保障支出执行15.8亿元,为预算的96%,增长6.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执行3.17亿元,为预算的90.2%,增长36.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执行1.04亿元,为预算的97%,下降16.8%;债务付息支出执行8.33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8.6%;其他支出执行8.49亿元,为预算的93.7%,增长248%。上述支出执行增减幅度变化,主要是受疫情、上级转移支付政策执行、一次性建设项目等多种因素影响,整体执行情况向民生领域倾斜,社保、卫生健康支出增长明显,全市民生支出比上年增长5.6%。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经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81.15亿元,与备案预算一致;根据上级要求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十四次常委会通过的调整预算方案,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 122.39亿元变动为107.47亿元,调减14.92亿元。主要是: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减收无法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相应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85亿元,一般债券和抗疫特别国债支出增加3.93亿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上级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券(抗疫特别国债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调入资金、上年结转等共增加53.38亿元,抵减补助下级支出32.73亿元,净增支出20.65亿元。支出预算由107.47亿元变动为128.12亿元。
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0.96亿元,为预算的99.8%,比上年增长3.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127.03亿元,为预算的99.2%,比上年增长0.3%。
(1)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61.67亿元,为预算的92.8%,比上年下降5.4%。其中:增值税完成23.08亿元,为预算的89.6%;企业所得税完成14.45亿元,为预算的81.1%;个人所得税完成1.2亿元,为预算的107.6%;资源税完成3.69亿元,为预算的84%;其他税收完成19.25亿元,为预算的110.6%。
非税收入完成19.29亿元,为预算的131.6%,比上年增长46.5%。其中:专项收入完成1.95亿元,为预算的692.6%;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0.99亿元,为预算的109.3%;罚没收入完成1.67亿元,为预算的103.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6.43亿元,为预算的95%;其他非税收入完成8.25亿元,为预算的162.1%。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执行13.64亿元,为预算的99.8%;卫生健康支出执行18.4亿元,为预算的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执行17.94亿元,为预算的98.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执行4.95亿元,为预算的100%;节能环保支出执行2.23亿元,为预算的93.1%;农林水支出执行7.63亿元,为预算的99.4%;科学技术支出执行1.16亿元,为预算的99.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执行0.64亿元,为预算的100%;住房保障支出执行2.72亿元,为预算的98.5%;城乡社区支出执行10.73亿元,为预算的98.7%。
其他项目支出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执行8.4亿元,为预算的100%;公共安全支出执行10.1亿元,为预算的99.8%;交通运输支出执行12.34亿元,为预算的99.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82亿元,为预算的1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67亿元,为预算的6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执行0.75亿元,为预算的1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执行1.24亿元,为预算100%;债务付息支出执行6.75亿元,为预算的100%。
3.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4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25.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14.37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56.9%。
4.省对全市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20年省对我市转移支付238.06亿元,比上年增长16.3%。其中:返还性收入8.94亿元,与上年持平;一般性转移支付196.01亿元,比上年增长21.6%;专项转移支付33.11亿元,比上年下降4.6%。
5.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初步汇总市县两级财政总决算草案,2020年市县两级财政均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6.54亿元,为预算的73.8%,下降12.5%;预算支出执行128.28亿元(含上级补助收入、政府专项债券和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为预算的92.8%,下降8.7%。
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5.98亿元,为预算的57.1%,下降22.5%;预算支出执行74.07亿元,为预算的97.6%,下降24.3%。支出下降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收相应安排支出减少所致。
2020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6.17亿元,支出执行3.18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661万元,为预算的2.1%,下降97.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11.56亿元(均为上级转移支付“三供一业”项目结转支出),为预算的99.2%,下降8.5%。
2020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94万元,为预算的0.04%,下降99.9%;预算支出执行11.56亿元(均为上级转移支付“三供一业”项目结转支出),为预算的99.2%,下降7.9%。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7.4亿元,为预算的121.7%,比上年下降48.6%,主要原因是为了缓解企业因疫情而面临的困难,实施阶段性“减、免、缓”等政策所致;预算支出执行167.88亿元,为预算的95.4%,比上年下降4.4%。
2020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6.76亿元,为预算的113.6%,增长0.4%;预算支出执行114.52亿元,为预算的95.8%,增长2%。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0年省财政核定我市当年新增政府债务规模54.56亿元,其中:市本级留用35.92亿元,转贷各县区18.64亿元。主要用于“集大原”和“大张”高铁项目、易地扶贫搬迁、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市政管理、生态治理等重点民生领域建设,有力支持全市转型发展。
2020年省财政转贷我市置换债券23.31亿元,全部用于置换存量政府债务,对优化政府债务结构、降低债务成本和防范化解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其中,市本级留用19.04亿元,转贷各县区4.27亿元。
2020年底政府债务余额416.5亿元,全市政府债务率为84%。
(六)落实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情况
2020年,全市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审查意见,准确把握财政职能定位,认真谋划、主动作为,全力克服疫情影响,切实兜牢民生底线,扎实推动转型发展,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平稳有序运行。
1.抗疫资金及时拨付,疫情防控精准高效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市财政部门立即响应、迅速行动,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第一时间建立抗疫资金拨付和应急物资采购“绿色通道”机制,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及时足额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等各项支出。全市共投入疫情防控资金2.5亿元,其中市本级1.5亿元,县区1亿元,有力保障了患者医疗救治、医护人员经费补助、防控物资采购等各项抗疫支出,推动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同时,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财政部门制定实施了一批援企稳岗兜底等财税政策,大力推进降支出、降税费、减租金、减利息“双降双减”行动,确保全市经济社会秩序有力有序恢复。
2.多措并举增收节支,力保财政平稳运行
为应对疫情对财政收入的不利影响,财政部门多措并举力保财政平稳运行。一是扎实强化收入组织,压实税收责任,落实落细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清缴以前年度税收欠款;挖掘非税收入增长点,加大对土地、矿产资源收入的清缴力度,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二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把准争取上级资金的切入点和发力点,全年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38亿元,同比增长16.3%;争取各类债券资金92亿元,增长43.1%,有效保障了各项重点支出。三是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坚决清理低效、无效支出,全市一般性支出持续压减10%,全年全市共压减一般性支出9.3亿元,压减的资金优先用于“三保”和亟需支持领域。四是管好用好直达资金,第一时间将中央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下达到县区、分配到部门,重点保障各项重大民生项目支出,确保真正实现惠企利民。
3.瞄准目标持续发力,三大攻坚战稳扎稳打
决战决胜脱贫攻坚。2020年市级投入专项扶贫资金3.45亿元,进一步扩大和巩固脱贫成果,确保如期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投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3.52亿元,全面提升农村产业发展、乡村人居环境提升和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统筹推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守护保卫青山绿水。投入各类环保专项资金3.74亿元,支持打好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标志性重大战役。加快推进十里河入御河生态湿地工程建设,助推全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将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支出和存量债务化解足额纳入年度预算,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43.5亿元,不断强化债务管理,切实增强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市县两级年内未出现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事件,也未发生政府性债务违法违规被问责事件。
4.扎实聚焦“六新”突破,全力支持转型发展
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2020年为各类企业累计减税降费56.5亿元;清理行政事业单位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资金3.5亿元,支持企业克服疫情影响,不断增强活力。投入5亿元,全力保障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进科技创新园区等重大能源革命项目建设,支持创新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支持高端制造、通用航空、新能源汽车等创新性产业落地。充分发挥政府产业引导资金的杠杆作用,安排产业引导基金5亿元,撬动社会资本,放大对产业转型、高新科技等重大项目的资金支持规模,不断推动全市转型发展,政府产业引导基金荣膺“2020中国最佳政府引导基金(市级)30强”。财政资金持续向“六新”、转型综改、中小企业等领域倾斜,财政职能进一步彰显。
5.兜牢底线落实政策,持续推动民生改善
落实落细各项普惠性政策,持续加大基本民生领域投入。2020年民生支出执行315.19亿元,同比增长5.6%。把“保就业”作为重中之重,统筹安排就业补助资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等,援企稳岗、扩大就业,支持“人人持证、技能社会”,推动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不断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进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持续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扎实做好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工作,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大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支持普惠性幼儿园、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推动城乡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迈向优质均衡。全力做好文化、体育等其他民生项目资金安排及拨付工作。支持政府承诺的10件民生实事兑现落实,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6.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深入推进开发区财政体制改革,制定出台了《大同市财政局关于推进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理清开发区税收分成比例、收支分配范围,不断提升开发区财政的保障和引导能力,充分发挥开发区转型发展主战场、主阵地、主引擎作用。扎实推进城市建设与管理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一步明确市县级财政事权,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行政效率。认真落实事业单位改革要求,支持全市涉改事业单位经费划转、预算调整、资产管理等工作稳步推进。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不断提升。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完成系统的搭建、测试、运行,全面提升财政管理现代化水平。
2020年,财政部门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这是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有力监督、有效指导的结果,也是各级各部门和全市人民齐心协力、砥砺奋进的结果。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运行过程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挑战:受疫情和减税降费政策影响,财政收入总量较小,新的增长点不多,而民生支出等各项刚性需求不断加大,全市财政收支矛盾加剧,不断考验着财政的统筹协调能力;各级政府过“紧日子”的意识还需增强,部分单位仍未形成“花钱问效”和勤俭节约的意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仍面临诸多困难,等等。我们将直面矛盾、正视问题,全力把工作做好。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21年全市和市本级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和奋力实现“转型出雏形”重要战略目标开局之年,做好今年财政工作至关重要。今年全市预算安排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制定收入计划。多管齐下、开源节流,既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也要依法征收,确保应收尽收;二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在保障“三保”支出的前提下,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三是全力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积极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四是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大力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支出,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五是加强预算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争取早日实现贯通中央、省、市、县的一体化系统,确保各项财政业务准确、高效完成。
2021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
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1.8亿元,比2020年增长5%。其中:税收收入105.93亿元,增长6%;非税收入35.87亿元,增长2.2%。
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7.21亿元,比上年向市人大常委会备案预算同口径增长3.3%(系剔除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提前下达数后可比口径,下同)。主要项目安排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11亿元,下降0.2%;公共安全支出14.59亿元,增长1.9%;教育支出58.08亿元,增长3.7%;科学技术支出1.08亿元,增长2.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69亿元,增长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71亿元,增长4.9%;卫生健康支出22.39亿元,增长2.7%;节能环保支出5.81亿元,增长0.6%;城乡社区支出18.21亿元,增长4.1%;农林水支出21.16亿元,增长2.2%;交通运输支出3.88亿元,下降4.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52亿元,增长0.2%;住房保障支出7.19亿元,增长0.6%;债务还本付息支出8.82亿元,增长14.8%;预备费2.56亿元,增长6.8%;其他支出8.79亿元,增长9.1%。
上述全市预算草案为市代编预算,各县(区)预算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将汇总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亿元,增长5%。
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2.87亿元,下降0.7%。市本级支出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21亿元,政府性基金调入26.7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调入12亿元,剔除地方债券还本支出13.12亿元,实际可用财力为112.87亿元。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1亿元,下降3.5%;公共安全支出8.22亿元,下降17.3%;教育支出13.33亿元,增长1.8%;科学技术支出0.68亿元,增长2.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96亿元,增长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3亿元,增长10.4%;卫生健康支出9.98亿元,增长39.7%;节能环保支出2.41亿元,增长20.1%;城乡社区支出10.61亿元,下降23.2%;农林水支出7.24亿元,增长1.6%;交通运输支出3.12亿元,下降22.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7亿元,下降11.2%;住房保障支出3亿元,增长5.3%;债务还本付息支出7.42亿元,增长5%;预备费1.2亿元,下降20%;其他支出5.93亿元,下降15.9%。需要说明的是,受落实“各级政府必须真正过紧日子”要求以及地方债券还本付息压力巨大等多种因素影响,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缺口较大,多项支出预算比上年下降。为此,我们将全面考虑收支情况,合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用于弥补缺口,确保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2021年市级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4214万元,比2020年预算下降17.7%。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73万元,比2020年预算下降29.1%;公务接待费701万元,比2020年预算下降43.7%;公务用车经费3440万元,比2020年预算下降8.9%。
2021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8亿元,增幅为5%,其中:税收收入计划完成8.28亿元,非税收入计划完成0.6亿元。剔除上级转移支付及其他县区税收分享等因素需安排0.14亿元,以及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92亿元,预算可用财力为10.66亿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6亿元。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
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6.57亿元,增长41.5%,上级补助收入0.83亿元;预算支出安排110.62亿元,下降13.6%,调入公共预算26.78亿元。
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9.01亿元,比上年增长76.9%,上级补助收入0.4亿元,为平衡公共预算调出26.78亿元,2021年基金预算可用财力为72.63亿元。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72.63亿元,同口径比上年下降23.8%。政府性基金主要用于转型综改、“三大攻坚战”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重点项目。
2021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亿元,其中:土地出让金计划完成3.75亿元,污水处理费计划完成0.2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4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2021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01亿元,支出预算安排138万元。其中: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01亿元,支出预算安排138万元。剩余12亿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弥补收支缺口。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
2021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2.44亿元,下降5.7%,安排预算支出185.21亿元,增长5.3%。
2021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7.34亿元,增长1%;安排预算支出123.86亿元,增长3.6%。全市及市本级收支缺口通过上级社保经办机构依规统筹解决。
以上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三、完成2021年预算任务的措施
2021年,财政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继续落实好中央、省市委各项财政经济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不断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统筹抓好“六稳”“六保”和“六新”发展,持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力保“十四五”开好局、迈好步。
(一)全力保障财政平稳运行。持续抓好收入组织。不断发展新业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协调税务部门做好税收组织工作,协调自然资源部门加大矿业权出让收益征缴力度,加强对欠缴两权价款的征缴,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力争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的目标。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把严把紧预算支出关口,坚决把一般性支出压下来,对于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的项目坚决砍掉,对预算执行进度慢的项目资金到期收回,切实把财政资源用在刀刃上。全面兜牢“三保”底线。继续加大“三保”支出保障力度,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确保基层财政持续平稳运行。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深入研究国家政策出台趋向,精准发力沟通对接,争取更多上级转移支付和债券资金支持我市转型发展;协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和申报,推动更多重大改革、重点项目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大盘子。
(二)支持全市高质量转型发展。大力支持“六新”发展。紧扣“转型出雏型”的战略目标,统筹安排资金,全面实施“1+4+6”产业振兴工程,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大数据、通用航空、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有效提升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全面加强京同合作,支持我市与北京在高层次人才和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交流合作,推动全面融入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支持能源革命科技创新园建设,加快融入省级智创城建设体系。推进新型城镇化。打造省域副中心城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支持环境整治、路网畅通、老旧小区改造、文明城市创建等“九大工程”,不断提升城市的内涵品质和竞争力。忠实践行“两山理论”。牢牢守住生态保护红线,持续抓好“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修复治理,全力推进减排降碳,支持国土绿化和造林绿化行动,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通道。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大各类违规涉企收费整治力度,坚决防止弱化减税降费政策红利。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四两拨千斤”作用,深入推进PPP项目规范发展,今年财政准备出资3亿元,引导和撬动更多民间投资活力,推动转型项目建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入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省“30条”和市“20条”等政策,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加快全市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准确把握“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抓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保持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加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确保农民持久受益。大力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今年安排乡村振兴资金10亿元,支持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推进农村产业振兴行动、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全面提高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四)继续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坚持把就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保障就业资金持续稳定投入,深入实施“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加大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扎实稳住就业基本盘。大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支持学前普惠优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高中教育质量提升、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四大行动。支持发展文化事业产业。深挖云冈文化内涵,加强大同古城文物资源的保护修复力度,全力支持府衙、东岳庙、兴国寺等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推进云路街、鼓楼东西街等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程等,不断促进我市文化事业发展。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强突发重大传染病应对处置能力。加强社会保障。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持续做好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工作。
(五)推进现代财税体制改革。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支出与各类存量资源的有机衔接,不断提高预算完整性和财政统筹能力。全面推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提升预算信息化管理水平。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动政府采购专业化、高效化发展,不断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完善直达资金管理机制,优化分配流程,加大监督力度,确保惠企利民。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推动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充分发挥政府债券有效拉动投资作用,有序开展存量政府债务再融资工作,逐步降低债务风险水平。建立跨年度平衡预算机制。提高财政中期规划质量,将跨年度重点项目、PPP项目运营补贴等纳入规划范围。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加快完善人大财政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加大内控报告编制审核和检查力度,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监督水平。
各位代表,2021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认真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扬为民服务孺子牛、创新发展拓荒牛、艰苦奋斗老黄牛精神,只争朝夕,砥砺前行,全力完成好财政各项工作任务,奋力夺取“十四五”转型出雏型开局新胜利,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