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明年的《大同市旅游条例》修订工作,提高我市旅游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美率法制委、民侨委和市旅发委部分人员,于10月30日、31日深入我市广灵县和灵丘县开展立法调研,实地查看当地部分旅游景点,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力争使《大同市旅游条例》修订体现立法的地方特色,推动我市旅游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广灵县壶流河湿地、涧西古堡和殷家庄,灵丘县存孝故里、上沿河村、唐河湿地、黑龙河村等地实地查看当地旅游开发情况,并征求当地干部群众对本次《大同市旅游条例》修订工作的意见建议。
刘美在调研中指出,我市自然环境优美、旅游资源丰富,随着交通的进一步便捷,旅游设施的不断完善,大同未来旅游业必将获得更快发展。调研组要认真梳理研究征集到的有针对性的立法建议,充分吸收加以应用,积极推进《大同市旅游条例》的修订工作,为促进我市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邓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