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3日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刘晋生同志辞去市十六届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