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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晋生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来源:大同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25-12-24 13:31:07

2025年12月23日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刘晋生同志辞去市十六届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