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郑黎明辞去大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24日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郑黎明辞去大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请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2024年12月24日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郑黎明辞去大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请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