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刘俊义代理大同市人民政府市长的决定
(2024年12月21日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刘俊义代理大同市人民政府市长。
(2024年12月21日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刘俊义代理大同市人民政府市长。